原告:XXX建筑公司
被告:YYY租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原告向本院起诉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建筑设备租凭合同,合同期限为六个月。合同内容如下:
1. 原告向被告租赁建筑设备,包括两台塔吊,租期为六个月。
2. 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规定场所提供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原告应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租金。
二、案件事实
1. 自租赁开始起,被告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设备,导致原告的施工计划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2. 被告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原告的施工进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3. 原告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了租金,但被告并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设备。
三、诉讼请求
1. 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 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相应的违约金。
3.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四、证据
1. 租赁合同
2. 施工计划
3. 合同约定的设备要求
4. 对设备的检测报告
5. 租赁费用支付凭证
6. 合同履行的相关记录
五、审理意见
本案涉及到租赁合同的履行问题,审理时应仔细查看相关证据和合同内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进行裁决。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被告未能履行合同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原告相应的违约金。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