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建筑企业”)和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共同签订,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企业资质的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就建筑企业资质的使用及管理相关事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资质使用范围
1. 甲方同意将其在建筑领域所拥有的相关资质授权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合法、规范地使用建筑企业的资质。
三、资质管理
1.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确保证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建筑企业资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资质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保密条款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保密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期满后若无续签或另行协商,则自动失效。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变更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