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甲方是指需要进行建筑工程的业主或者业主方代表,乙方是指承包木料供应的单位或者个人。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甲方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建筑工程木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木料,并在建筑工程期间及时交付,确保木料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承包合同的服务期限为甲方开工的时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第三条 服务标准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木料符合国家木材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保证不使用有害物质。
第四条 服务价格
本次木料承包服务的总价为___万元,双方已经协商一致。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乙方应当在供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和相关质检证明文件,甲方于收到发票及证明文件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服务保障
如果乙方提供的木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利在收到木料三日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的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并确保新的木料符合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使得合同无法完成,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进行诉讼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效期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次木料承包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甲方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