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劳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就工地劳务合作事项达成一致,特制订如下:
一、劳务内容
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指定建筑工地的劳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清理、辅助施工等。
1.2 乙方在工作期间需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私自离岗或违反工地规定。
二、工资和结算
2.1 甲方应按照工作量和质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或每天)固定金额,具体金额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达成一致。
2.2 工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结算日期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甲方应在该日前将乙方的工资支付至其指定银行账户。
三、工作安全与保护
3.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安全培训,并确保工地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2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处理。
四、违约责任
4.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资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工资或提供工作安全保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
5.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修改协议。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协议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