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30号)和《广东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加强我市新建筑项目管理,规范新建筑项目建设行为,保障新建筑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特制定了《河源市新建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建筑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规定,在河源市内,除特殊规定外,新建筑(含扩建、改建、加固等)项目,都应当按照办法要求依法申请审批、备案,并按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若建设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或不合格行为,将依法处罚。
该办法还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方责任,从建设申请、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全面规范新建筑项目的管理行为。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于重大违法行为或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建筑项目管理办法的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河源市新建筑项目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办法规范了新建筑项目的管理行为,明确各方责任,有效地减少了建筑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办法的实施也能够有效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河源市新建筑项目管理办法的推出,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举措,为促进城市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必将为未来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