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道路护栏作为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规范金坛区道路护栏的销售和使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特制定本规范,以期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金坛区内所有道路护栏的销售和使用,包括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高速公路等各类道路护栏。
三、道路护栏分类
1. 按材质分类:
(1)金属道路护栏:包括铁路护栏、铝合金护栏等;
(2)塑料道路护栏:主要以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塑料材料制成;
(3)混凝土道路护栏:采用混凝土材料制成,具有较高的抗冲击性和耐久性。
2. 按用途分类:
(1)隔离护栏:用于分隔车行道和人行道,确保交通安全;
(2)防撞护栏:设置在道路边缘或拐弯处,防止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3)美化护栏:在城市景观道路中设置,既具有美观效果又能起到防护作用。
四、销售规范
1. 产品质量:
(1)道路护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合格;
(2)销售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
2. 价格合理:
(1)销售商应公开明码标价,价格合理透明;
(2)不得以虚假宣传或附加费用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3. 售后服务:
(1)销售商应提供道路护栏的安装、维护等售后服务;
(2)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应及时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
五、使用规范
1. 合理设置:
(1)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合理设置道路护栏;
(2)保证护栏与道路线形相吻合,不影响交通视线。
2. 定期检查:
(1)对已安装的道路护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对发现的损坏或松动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
3. 禁止私自拆除:
(1)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拆除或改动道路护栏;
(2)如需更改或拆除,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六、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范的销售商和使用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整改等,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道路护栏的合理销售和使用是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希望通过本规范的实施,能够引导销售商和使用单位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好金坛区的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