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是需要多方面能力和资源共同协作完成的,而建筑项目合伙人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和利益分配,有效保障合作顺利完成。
协议书的目的
本协议书的目的是明确建筑项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建筑项目合伙人合作的方式、范围以及合作结算方式等相关事项。协议书提供法律依据,为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合作方式
各方合作的方式为平等合作,共同承担建筑项目的责任及义务,并按照各自的能力和资源协商分工,实现合作目标。
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内容为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效果图制作、施工图制作、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工期控制、工程预算、合规审查等工作。
各方之间的义务
为了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各方应该遵守以下义务:
1. 合作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合作方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证合作方面向另一合作方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
3. 合作方应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保证服务品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
4. 合作方应遵守建筑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各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合作费用及结算方式
1. 建筑项目合伙人应按实际工作量和质量,进行相应的结算;
2. 各方合作结算以境内人民币为计价币种。如有需要,也可以按协议约定的外币进行结算;
3. 合作费用的结算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尾款三种。
保密协议
各方在本次合作中,可能会接触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机密。为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各方在签署合作协议书时,应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约定保密内容及保密期限。
合作解除及争议解决方式
1. 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作关系的,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2. 合作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也可由另一方书面通知其停止违约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3. 合作方之间因本协议引起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双方共同选定一家有权威或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裁决。
本协议的生效和效力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经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上面就是本次建筑项目合伙人合作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方能够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合作,共同实现建筑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