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劳务协议是由以下双方签订的,分别是建筑公司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桥梁工程项目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共同签署本协议,并同意遵守以下约定: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将对乙方的桥梁工程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人招募、派遣、培训等服务;
2、本协议规定的工程项目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桥梁工程项目;
3、本协议签署后自动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项目结束。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招募、派遣、培训、管理、报酬计算等服务;
2、对所派遣工人进行培训,并确保其安全作业;
3、在工程项目结束后,将工人尽快撤离现场,并协助清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
2、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按期提供相应资料;
3、保障甲方所提供的工人的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安全培训。
第四条 工人管理
1、甲方对所提供工人的日常管理、考勤、培训、奖惩等事项全权负责;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所提供工人的管理;
3、甲方提供的工人应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产生的伤害行为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支付标准及方式
1、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及有效期确定,计算方式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2、费用付款方式为月结,并于次月5日前结清;
3、如发生延误付款行为,应按照每天应付款项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保密;
2、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如因一方泄露保密信息,造成对方损失,泄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及解除
1、协议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解除:
(1) 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并经过甲方确认;
(2) 其他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解除。
第八条 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协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
3、若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为双方约定的详细协议,系本协议正式内容,不得出现口头承诺和未约定的附加条款;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建筑公司桥梁工程劳务协议正文,甲、乙双方已在此基础上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