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五金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部分,而建筑五金经销商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角色。本合同旨在规定经销商和采购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一、甲方(经销商)
甲方为建筑五金经销商(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具有成立并经营的资格和能力。
二、乙方(采购商)
乙方为建筑工程承包商(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具有成立并经营的资格和能力。
三、合同货物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建筑五金相关设备和物料,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详细信息如下:
(具体清单在附件中列明)
乙方同意购买上述建筑五金设备和物料,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详细信息如上所述。
四、价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交易的总价为(具体金额),价格包括建筑五金设备和物料的成本、运输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正式发票后(详见附件),于(具体期限)内将总价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交货期限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总价的(具体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货延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 交货方式均为送货上门,并由甲方承担装运费用。
六、售后服务和维护
甲方应提供合理的建筑五金设备和物料的维护和保养建议,并在商品保修期内积极协助修理或更换遇到的故障和缺陷问题。
七、保密义务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保持对彼此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如需对本合同的条款、货物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进行修改,必须经由甲乙双方的书面协商和签署协议。
2. 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 (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任何条款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限制、禁止或无效,仅对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先以友好协商方式寻求解决。如协商无果,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仲裁决定是最终的解决方式。
十、附则
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作为补充。
3. 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数目)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请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并确认下列合同内容后签字或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