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备案管理是宏观调控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建筑项目备案管理,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试行《建筑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备案范围
《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建筑项目备案的工程之外,涉及建筑工程的项目,都需要进行备案审批。
备案审批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旅游度假景区建设工程、体育场馆、文化设施、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工程等。备案申请人应当依法取得与工程性质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具备相应的建设经验和技术力量,责任可追究。
备案程序
备案程序一共分为五步:
第一步,备案申请:备案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第二步,备案受理: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备案申请人需要支付备案费用。
第三步,备案审查:备案受理后,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申请材料逐项审查,审查合格后做出备案决定。备案决定书按规定发给备案申请人。
第四步,备案公示:备案决定书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备案决定书生效。
第五步,备案登记:备案决定书生效后,在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和备案审批状态,确保备案公开、透明、可查询。
备案要求
备案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保质量验收文件等。备案申请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备案审批实行网上审核,备案决定书采用电子文书形式。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备案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公开备案信息。同时,建筑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数据保护。
备案监管
建筑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备案申请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股东、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在建筑项目备案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和管理风险管理。
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备案失效制度,对备案审批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违规操作或者其他原因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备案进行撤销,并及时公告。
建筑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一个重要的举措,有利于规范建筑项目备案管理,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备案管理应当落实责任制,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确保备案公开、透明、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