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当事人: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按照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承包建设的农村建筑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内容
本合同所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及其它辅助工程,其中建筑主体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及其他各种工艺、物资的安装等工程;辅助工程包括围墙、路基、道路、排水、通风、电力、暖气、空调等工程, 具体的工程项目和范围详见(详细清单)。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看工程的实际进度,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延误则从中择期另行规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承包方保证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近来有关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并按照建设图纸,现场测量数据和建设单位书面要求及时完成施工工序,确保该工程的质量。
2. 在合同期限内,如承包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应及时指出,合同双方协商处理,承包方要配合完成。
第六条 工程款项及结算方式
1. 工程款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 工程款项结算一定须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费用合理、公正。双方自行结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详见“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第七条 工程保修及保险责任
1. 承包方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本合同文字规定的工程的品质,承担工程质量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2.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应由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或职业责任保险,保险金额应能够覆盖承包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保险费用未及时到位、 或未能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保险证明手续,则全部责任由承包方负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建设方未提前告知承包方有关官方或第三方要求经整改而适用的材料或设备等,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建设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2. 双方对侵犯对方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及其它违约行为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但要支付经济赔偿,还包括已经发生的和未发生的因为该违约而对另一个方造成损害的一切直接的和附带的物质、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在未履行完全前,任何一方单方解除(甲方除外)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经双方向甲方付清工程未结算部分款项和甲方指定的人员工资、保险及其他费用等后,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约定完成工程已完成支付周转金或签订委托销售协议;
2. 除本合同约定事项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履行延迟的,各方应充分显示此种情况并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承包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以合同签订地法院为诉讼地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 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任何口头承诺或协议对本合同无效,除非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做出书面确认并加在本合同中。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还需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_(承包方)
乙方: _________(建设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