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是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我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招投标工作,是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保障公平竞争、保障社会公正和公开的重要保障之一。
工作职责
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 编制招投标制度和政策,起草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有关规定。
- 负责招标投标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 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管理,指导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
- 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 处理与招投标有关的申诉和投诉,维护投标市场的公正公平。
工作目标
为了促进项目实施和市场规范发展,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目标。
- 保障公正公平:促进市场竞争,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防止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 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以改革创新推进招投标活动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 防范风险:加强质量监督,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和程序,防范经济风险,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
- 推进科技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推进技术和科技创新,提高我们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工作成绩
多年的努力,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的道路上取得了杰出成绩。
- 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有效防范了违法违规行为。
- 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业务规范和专业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 加强信息公开,提升了市场透明度,因此市场信心得到提高。
- 推进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展望未来
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包容创新,强化参与意识,展望未来,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推进信息化:建立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度,提升招投标活动的效率。
- 协同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深化改革,健全各项制度,实现招投标管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 规范行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对招标投标人员的诚信管理,推动招投标活动稳健健康发展。
相信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招投标活动将不断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