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建工程方面,招标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招标的过程中,往往会按照工程量、建筑面积、质量等因素来确定工程的招标金额。然而,在实际施工中,土石方工程的耗费往往不会达到招标金额。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进行招标呢?下面我们来探究一下这个问题。
没有达到招标金额是否需要招标?
需要明确的是,招标是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的一种工程采购制度,它是为了保证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可以让工程更快速、更公正地完成。因此,在工程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招标一般是必要的。
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土石方工程的耗费不一定会达到招标金额。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一些疑问,比如,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招标,是否需要修改招标项目的交付质量和时间等问题。
对于这类问题,其实是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来规避的,例如:
如何规避这类问题?
1、协商补充协议
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土石方工程的耗费没有达到招标金额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补充协议。通常,补充协议主要是针对合同中未考虑到的情况进行的,通常包括工程量重复或缺失、工程单价调整、工程质量调整等。因此,施工双方可以协商出一个合适的方案,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调整工程质量
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土石方工程的耗费未达到招标金额时,也可以通过修改工程质量来达到一定的工程金额,同时也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交付时间。这种调整要在合同的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限制。
3、签订变更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还可以签订变更合同,以规避工程未达到招标金额的问题。合同变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现的。进行合同变更时,需要满足条件,双方必须经过协商,共同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并签订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内容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履行。
如果土石方工程未达到招标金额,也不意味着一定要重新招标。对于这类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合规的方式进行补救,包括:协商补充协议、调整工程质量和签订变更合同。当然,以上这些方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保证双方的权益,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