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强度的行业,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推行十分必要。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国务院在2019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有针对建筑行业的保障措施。
一、保障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作的意见》规定,建筑业企业应为农民工和新进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缴费周期和缴费标准参照原有政策。此外,建筑业企业还要为聘用新进员工、临时工、季节工购买工伤保险。
二、保障范围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害、职业病和工伤医疗三个方面。其中,意外伤害主要指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工伤保险人负责支付赔偿金;职业病主要指由长期的工作过程引起的疾病,由工伤保险人根据工会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并支付医疗费用及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指因工作上的事故或因长期从事一定类型工作产生的职业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三、保障措施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保障措施不仅限于保障范围,还包括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在防范措施方面,建筑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提高安全技能水平,从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救助措施方面,工伤保险人负责开展康复治疗和职业病预防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伤残职工尽快康复。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推行为保障工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健全的保障措施。建筑行业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保障工人权益,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