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建筑特种电工挂证”?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是指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俗称“上岗证”)的电工人员, 不参与实际的电工作业, 仅将证书出租给他人或企业使用, 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的危害有哪些?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看似“你情我愿”的交易,实则危害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重威胁施工安全: 建筑电工作业属于高危作业,需要持证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挂证”行为使得实际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极易引发触电事故、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挂证”行为助长了部分企业和个人“唯证书论”的不良风气, 扰乱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劣币驱逐良币,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利益。
损害持证人员自身利益: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 “挂证”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还会面临证书被吊销、 行业禁入等严重后果, 可谓得不偿失。
3.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行为违反了多部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不合格, 不得上岗作业。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将发包、出租的工程项目、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责令限期改正,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建设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 禁止转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出租、出借、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如何杜绝“建筑特种电工挂证”现象?
杜绝“建筑特种电工挂证”现象, 需要政府、企业、 持证人员等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
加强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挂证”行为, 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并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完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 实现证书信息网上查询和验证, 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建筑企业:
增强自律意识,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杜绝“唯证书论”的不良风气, 严格按照规定招聘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持证人员:
增强法律意识, 珍惜自身证书的价值, 拒绝参与“挂证”行为,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断学习, 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以过硬的技术水平服务于建筑行业发展。
“建筑特种电工挂证”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毒瘤, 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治理。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 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 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