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安全运输是保障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明确各方责任,规范运输行为,制定本道路施工安全运输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道路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施工人员、运输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协议书适用于道路施工期间所有运输车辆,包括运输施工材料、设备、人员等。
1.3 责任分工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制定和实施。
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管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和运输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2.1 车辆安全检查
运输单位应在运输前对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刹车、轮胎、灯光、转向等。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进入施工区域的车辆进行二次安全检查。
2.2 驾驶员管理
运输单位应聘用持有合法驾驶证且具备相应驾驶经验的驾驶员。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区域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3 运输路线和时段
施工单位应指定运输车辆的通行路线和时段。
运输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运输时间,避开施工高峰期和交通拥堵时段。
2.4 运输车辆标识
运输车辆应张贴明显的施工运输车辆标识,以警示其他车辆和行人。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路标和警示牌。
第三章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
3.1 交通管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交通标志、栏杆、锥形桶等交通管制设施。
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保障运输车辆安全进出施工区域。
3.2 人员通行管理
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人员通行通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运输单位应禁止驾驶员在施工区域内随意下车或逗留。
3.3 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单位应指定材料堆放区域,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材料滑落或倾倒。
运输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卸料,不得随意堆放或阻碍交通。
第四章 安全责任
4.1 施工单位责任
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对施工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和人员管理。
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通行进行监督。
4.2 运输单位责任
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驾驶员的资质。
遵守施工单位制定的运输安全规定。
对运输车辆的调度和管理负全责。
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
4.3 监理单位责任
监督施工和运输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交通管制措施。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第五章 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书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所有。
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道路施工安全运输协议书的签订,明确了各方的安全责任,规范了运输行为,为道路施工和运输安全提供了保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