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委托合同备案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登记的制度。备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备案依据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备案范围
一般情况下,需要进行备案的施工委托合同包括: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备案材料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
1.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表:通常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2. 施工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内容,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要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材料。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需要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备案证明。
5. 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建设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例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等。
四、备案程序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合同签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2. 准备备案材料:按照规定准备齐全备案所需的各项材料。
3. 提交备案申请: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和相关材料。
4. 审查备案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5. 办理备案手续:审查通过后,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委托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留存备案。
五、备案时限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的时限一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要求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不予备案的情形
以下几种情况,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备案:
1.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2. 施工合同当事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施工合同的;
3.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 存在其他不予备案情形的。
七、备案的作用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制度的设立,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
1.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备案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防止和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 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备案制度可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依据,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通过备案制度,可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备案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注意事项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委托合同备案手续,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施工委托合同备案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