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合同模板是用于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缴纳、返还等事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该模板旨在明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一、 定义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为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扣留的工程款的一部分。
二、 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1.1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相当于结算总价款的 %。
1.2 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
(1)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银行保函;
(3)其他方式: 。
1.3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质量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第二条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2.1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个月。
2.2 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2.3 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使用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保证金的扣除
3.1 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修复仍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
(3)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3.2 甲方每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且累计扣除金额不得超过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
3.3 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扣除的理由和依据。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4.1 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
4.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其他
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三、 注意事项
1. 本模板仅供借鉴,实际使用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2. 质量保证金的数额、缴纳方式、返还时间等关键条款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产生争议。
3. 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询问专业律师,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