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内容是指业主单位与造价询问单位为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关于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服务的协议条款。该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一、 合同概述
1.1 合同性质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业主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造价询问单位作为受托人,提供与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服务。
1.2 合同目的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的各个阶段,由专业的造价询问单位提供造价管理服务,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1.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示范文本)》(GF-2018-0218)
二、 合同主体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
委托人: 指拥有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委托造价询问单位进行造价询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一般为业主单位。
受托人: 指接受委托人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提供造价询问服务的单位,一般为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询问单位。
三、 合同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3.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式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
项目规模: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投资规模等。
项目资金来源: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
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
3.2 询问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明确造价询问单位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例如:
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及工程款支付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
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服务阶段: 明确造价询问服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划分,例如:
项目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招标投标阶段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3.3 双方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
要求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要求受托人对其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要求受托人保守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询问服务费用。
委托人的义务:
向受托人提供与询问服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为受托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受托人的权利:
要求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询问服务费用。
要求委托人提供与询问服务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要求委托人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受托人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询问服务工作。
对其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4 询问服务费用
计费方式: 明确询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例如:
顾问费:按时间或项目固定金额收取。
服务费: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其他费用:差旅费、资料费等。
支付方式: 明确询问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例如:
分期付款:根据服务阶段进行分期支付。
一次性付款:在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或收取询问服务费用时的违约责任。
3.5 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时间: 明确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合同终止时间: 明确合同终止的时间,一般为询问服务完成并交付成果之日。
3.6 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 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调解: 经双方同意,可以请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仲裁: 可以选取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诉讼: 可以选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 其他
保密条款: 明确双方对合同内容和项目信息的保密义务。
不可抗力: 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和双方的责任。
合同份数: 明确合同的签署份数和效力。
四、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选取合适的造价询问单位: 应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造价询问单位。
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 在合同中要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完成时间等进行详细约定。
合理确定询问服务费用: 询问服务费用应与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相匹配。
规范合同文本: 建议使用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是保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业主单位和造价询问单位都应该认真对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