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揽协议,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项工程并交付,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特征
有偿性:承揽人完成工程后,定作人需要支付报酬。
特定性:工程内容和要求明确具体,承揽人需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
结果性:合同的履行以承揽人完成工程并交付为目的。
主体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工程的一方,通常为工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承揽人:受定作人委托完成工程的一方,通常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或个人。
施工承揽协议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规模、地点、质量要求等。
承揽范围:承揽人承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
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支付方式、结算依据等。
工程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
材料设备:材料和设备的供应、采购、安装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修期等。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程序、责任等。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
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订立
施工承揽协议的订立应遵循以下程序:
协商:双方就工程内容、价款、期限等条款进行协商。
起草合同:根据协商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审查:双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签署:双方对合同文本达成一致后,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履行
施工承揽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以下原则:
守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协作: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程。
及时验收:工程竣工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工程。
支付报酬:定作人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支付工程价款。
变更和解除
在施工承揽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以下情况:
变更:双方协商变更工程内容、价款、期限等条款。
解除:因不可抗力、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
施工承揽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调解:向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仲裁: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效力
施工承揽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GF-2019-0201)》
常见问题
1. 施工承揽协议与工程合同的区别
施工承揽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种,但不是全部。工程合同还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2. 施工承揽协议的标的是什么
施工承揽协议的标的是完成一项工程。
3. 施工承揽协议的风险分配
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风险由承揽人承担,工程进度风险由定作人承担。
4. 施工承揽协议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