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布的招标信息如何撤销?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一经发布,就意味着招标人向社会公开做出的邀约,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有时需要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如何进行撤销操作?撤销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随意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撤销: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
招标文件存在歧义或重大错误,可能导致废标的。 例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存在明显错误,或者评标办法存在歧义等,可能导致无法评标或评标结果无效。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进行招标的。 例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爆发战争、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导致招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这种情况说明招标项目可能存在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市场调研或调整招标方案。
经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或重大项目规划变更等,经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
2. 招标文件约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外,招标人还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一些可以撤销招标信息的情形,例如:
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投标人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并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
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需要撤销招标的。 例如,招标项目资金无法落实,或者项目规划发生重大调整等,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撤销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 即使符合上述条件,招标人在决定撤销招标信息时也应当慎重,尽量避免对投标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如何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
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发布撤销公告:
招标人需要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撤销公告,明确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信息已被撤销。撤销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原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等基本信息;
原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和发布媒介;
撤销招标的原因和依据;
招标人的联系方式等。
2. 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对于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逐一通知,告知招标信息已被撤销。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3. 退还已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
如果招标人收取了招标文件费用,应当及时退还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 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
招标人在撤销招标信息后,应当及时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妥善处理好与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关系,避免产生纠纷。
三、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招标人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妥善处理好与投标人的关系:
招标人在撤销招标信息时,应当充分考虑投标人的利益,尽量减少对投标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例如,可以选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较长时间发布撤销公告,或者给予投标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3. 做好相关证据的留存: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撤销招标信息的书面文件、通知记录、费用退还凭证等相关证据。
4. 及时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
如果招标信息只是部分内容需要修改,例如招标文件中的个别条款需要调整,招标人可以选取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而不是直接撤销整个招标信息。
撤销已发布的招标信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招标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妥善处理好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招标人询问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操作的合法合规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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