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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公示公告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肃宁住建管理部门已对"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完成审核,现将"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7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507/b20b192709594ffda06296eeaa5c930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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