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征集《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6-27 19:28:04
各相关单位:
《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详见附件1)施行以来,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收费行为,提高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文将于2024年9月3日到期,为做好文件修订工作,规范行业秩序,特向各相关单位征集修改意见。请结合(厦建设〔2021〕31号)施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相关修改意见填写按照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7月12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kcsjc2008@163.com)反馈至市住建局设计处。
附件:1.《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
2. 意见反馈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磊 联系方式:2220544)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6/t20240625_28556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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