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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在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公司作出处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查,厦门古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以下简称“信用监管标准”),对上述两家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厦门古龙房地产有限公司2018年在轻工大厦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中,存在未按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的情形。因违法行为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根据信用监管标准,对厦门古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4档次1次。

二、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6月在参与筼筜污水处理厂进水系统改造工程投标中,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因违法行为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根据信用监管标准,对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记入信用监管行为P4档次1次。

上述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各建筑业企业应引以为戒,主动学习遵守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6/t20240626_2863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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