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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左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4月27日-7月28日进驻我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于2023年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现将集中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履行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肩挑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对标对表主动认领责任,全市住房 城乡建设系统上下联动逐级压实责任,动真碰硬,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党组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局党组情况反馈问题专题研究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反思检查,直面问题不足,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为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50个具体问题,对应制定14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整改有目标、有抓手,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改到位、改彻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4.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崇左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在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入学习领会、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党组班子和个人发言提纲的基础上,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暨崇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责任,直面突出问题,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民主生活会开得认真、严肃、团结、鼓劲,达到了预期效果。

5.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日常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地促进了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在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更有力地监督权力运行,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诚恳地全面认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并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积极主动作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强化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保障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任务,压实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督促落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

2.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局党组书记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布置会,针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有力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审议巡察整改措施的销号;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督促,及时解决整改推进过程遇到的困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组织召开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自治区巡视我市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通过集中学习,与各班子成员深入谈心谈话,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思想,全面查摆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

(三)整改落实基本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扎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仍有短板,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4个方面存在的13大类问题,并指出50个具体问题。针对指出的50个具体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应制定了145条整改措施。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49个具体问题144项措施的整改,基本完成1个问题1项措施的整改,专题约谈5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1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学得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化思想认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抓好学用结合。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本领域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制定出台完善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和新市民住房问题的相关政策。三是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专人跟踪督办重要文件学习和落实。四是结合住建职责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切入点,着力在农房安全、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改善、村庄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2.指出“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理论,大兴调查研究。把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主动延伸为民服务“触角”,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开展专项调研,大力推进调研成果转化。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宜居城市建设短板,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宜居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和污水整治。

2.指出“棚户区改造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将棚改基本建成工作纳入县(市、区)、中泰产业园绩效考评内容,将公租房分配纳入重点工作推进。加强对市本级平台公司、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指导,帮助筹融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处置空置住房等工作。二是加强项目调研督查和通报,实行项目建设“周报”和系统“月报”工作制度,对建设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督促约谈。三是用好棚改现有融资政策,组织各县(市、区)申报棚改专项债券,做好棚改项目市场融资,解决资金短板。

3.指出“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有短板,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较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崇左市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补建配齐养老服务设施的具体实施步骤,推动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崇左市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提升至100%。

4.指出“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有短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成效不佳,生活垃圾收运率低,无害化处置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会商调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二是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为契机,筹措资金增加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清运车辆,整治清理陈年垃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三是加强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巡查指导,提升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能力。四是充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队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五是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指导做好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三)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处置住建领域安全隐患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指出“建筑领域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燃气、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二是加强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建设,开展在建项目监督评价工作,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实施“智慧安全帽”,派出监督员进驻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

(四)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对全面从严治党研究谋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所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成立党建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2.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二是指导监督所属各党支部把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纳入“固定党日+”活动内容,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清单及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全体党员干部“政治体检”。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分析研判培训,提升引领发展、应急处突等能力。五是深化“书记在一线”工作法,持续开展“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工作。

3.指出“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书记谈书记”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开展干部任职前谈心谈话,着重从政治、履职尽责、团结协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谈心、谈话,提升新提拔晋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4.指出“抓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警示教育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观看典型案例专题片,以案明纪。二是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建设。三是开展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培训、保密教育培训和网络安全培训。

5.指出“对二层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健全监管制度,修改完善我局二层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二层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发现履责不到位的由局机关纪委约谈该二层机构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

(五)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将理论思想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持续加强班子成员的工作和领导水平,领导带头做清正廉洁的榜样。二是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建设,重新修订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2.指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修订印发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我局实施的项目招投标和内部采购程序进行核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由局机关纪委约谈;存在违规违纪的,将移交派驻纪检组处理。

3.指出“指导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行“第一议题”制度,所属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学习形式,实现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二是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以工作清单形式及时将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印发至机关党委及所属各党支部做好学习落实。

(六)关于“‘五基三化两创’基础不够牢固。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指导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虚化、弱化问题”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参与“提速争先”创新评比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组织开展“固定党日+”活动优秀案例评选。二是鼓励所属各党支部“走出去”,将党性学习、党性修养同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强化理想信念。三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重点项目、深入社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固定党日+”主题实践活动。

2.指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指导所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固定党日+”活动。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定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实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

3.指出“‘固定党日+’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清廉崇左建设、民族团结等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固定党日+清廉家教家风”活动。二是指导所属各党支部按时开展“固定党日+”活动,引导党员结合中心工作开展讨论发言,交流心得体会,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把业务工作、社区“双报到”等结合到党建工作中,拓展“固定党日+”实践活动内容,打造重点主题党日活动。

4.指出“党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制定上党课的计划,落实党课任务到个人。二是指导所属各党支部紧扣时代主题,丰富党课内容,提升党课质量。三是紧贴当前形势,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所属各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课教育的时效性。

5.指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培训班,提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基础性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每月读一本书活动,每半年举办一次全市住建系统演讲比赛、党建与业务知识竞赛。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八桂先锋”“崇左微党建”学习党建理论知识。三是组织所属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到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加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七)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指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研究出台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开展重点业务工作落实专项督导调研,狠抓工作推动落实。四是通过个别访谈、工作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开展日常督导。五是大力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建立完善“一县一策”,加强重大城建项目包装谋划,推进城镇振兴。六是按照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接收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相关道路(路段)的验收接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维护。分步、分阶段有序开展有关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指出“担当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江州区政府的沟通,明确并压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物业管理条例政策的宣传,避免部门因对住建部门职责了解不清而出现推诿现象。三是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培训,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及中心城区物业企业巩卫工作“三到位”专项行动。

3.指出“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科室人员对招标投标领域监管的培训教育,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相关专家及时录入系统。二是加大对全市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履职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关键性岗位人员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桂建通”平台的高质量运用。三是建立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对“桂建云”系统上的企业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在学思践悟中淬炼思想和升华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保持长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力度,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找到问题的共性和规律,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敬畏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在全体干部中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四)用好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以整改推动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多发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建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优化运用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谱写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7827217;地址:崇左市德天路2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22办公室;邮政编码:532200;电子邮箱:cz7827217@163.com。

中共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8621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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