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建局 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监管分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02 18:31:16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各县监管支局筹备组,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家庭住房套数由各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public/6596511/22976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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