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填报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参建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03 19:17:58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金融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填报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参建单位相关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材料
我市各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填写《高品质住宅项目参建单位信息申报表》(附件),并提报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同一类型工作(如施工)有多个参建单位的,应在各参建单位名称后注明其工作范围和内容。证明材料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单体竣工验收单、证明子公司与母公司隶属关系的文件等。
二、报送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相关材料直接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地点在其他区(市)的,相关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请于7月5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澳门路121号甲)809室。
新申报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审查通过后及时提交参建单位信息相关资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公布名单时将同步公布相关参建单位信息,并抄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李昂;联系电话:85711525,15908931351)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7/t20240702_8110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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