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水城野龙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黔府函〔2024〕94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03 19:47:59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水城野龙拢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黔府函〔2024〕94号
省生态移民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贵州水城野龙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黔移呈〔2024〕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水城野龙拢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由你局据此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按程序报批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如确需调整和修改,应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由你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帮助和指导地方政府并协调项目业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cfg/szfwj/qfh/202407/t20240702_84938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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