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局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崇左高新区管委会规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管理,确保抽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维护各评标专家权益,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精神,现将加强我市评标专家抽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名评标专家在一个自然月内参加评标的招标项目(特指在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招标项目)原则上不应多于4个(不包括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招标项目以及在市外进行的异地评标项目)。
二、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计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情况,并在评标专家一个自然月内参与评标情况达到相关上限时,后续进行的招标项目(特指在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招标项目)在该月内对涉及的评标专家抽取采取回避操作。
三、各评标专家应加强自律,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动态考核扣分处理。
四、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由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7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86402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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