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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齐齐哈尔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2023〕2570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齐齐哈尔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26家建筑施工企业(详见附表)存在安管人员不足问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十五条规定。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责令齐齐哈尔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626家企业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拒不整改的,我厅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其行政许,同时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咨询电话:0451-53651102

附表:2023年第3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结果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311/c00_31680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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