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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引

第一部分 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

保障对象

基本条件

(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参考,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在石阡县(城区)常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均无商铺;

3.申请人在申请地无自有产权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 20平方米;

4.申请对象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

5.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无高消费车辆(生产、生活保障车辆除外);

6.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在十万元以下;

7.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450元.

新就业无房职工

在石阡县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稳定外来务工人员

农村进城就业人员

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原退伍军人

易地扶贫搬迁家庭

第二部分 办理程序

(一) 申请资格审核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所住地社区,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2、初审,社区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街道审核。

3、复审,街道收到申请后内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县住建局。

4、终审,公示无异议后,县住建局会同县民政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为申请对象。

5、资金发放,每季度月末,由县住建局将申请对象汇总成册后,按规定程序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 保障实施流程

复审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会同县民政局共同审核,确定申请对象、

提交租赁补贴发放名单至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将租赁补贴资金划拨至申请人账户(一卡通社保卡)

第三部分 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书;

2、铜仁市石阡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

4、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

5、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出具);

6、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中心出具的该家庭成员住房证明,自有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的需由村(居)委会提供房屋面积证明、租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

8、申请人石阡县一卡通(城乡居民社保卡)复印件;             

9、其他材料(如低保证、退伍证、残疾人证、重大疾病证明等)。

监督电话:

石阡县住建局保障中心   0856-7621253;

铜仁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856-5281559。

 

原文地址:http://trsjs.trs.gov.cn/ywgz_500582/zfbz/202407/t20240705_84953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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