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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对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

〔2023〕3186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有关规定和举报线索,我厅于2023年9月12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黑建函〔2023〕262号),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满后,我厅再次对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进行了核查,13家企业完成整改;3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22家企业未完成整改。

现公示期满,经对提出异议的企业再次审核,16家企业完成整改;3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19家企业未完成整改。我厅决定对完成整改的企业,取消对其“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核查资质类型的新工程”的限制。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

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当保持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厅将不定期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开展动态核查。

附件:1.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2.申请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企业名单

3.未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312/c00_31698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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