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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7号)

关于燃气经营行政许可初审意见的公示

2024年第7号

(公示期:2024年7月03日至2024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燃气企业新办、延期进行现场勘验)

燃气经营许可(联系电话:0831-2208544)

序号

单位名称

申报类型

申请事项

初审意见

备注

1

宜宾中港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延期

液化天然气LNG

拟同意

注:最终结果以公示期结束后发布的通告为准

 

原文地址:http://jsj.yibin.gov.cn/zwgk/202407/t20240708_200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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