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建局关于玉林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监督和考核情况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11 18:13:24
为做好玉林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现将玉林市城区现有玉林市美林污水处理厂、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23年度监督考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玉林市美林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由美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0万吨,2023年共处理污水7229.5万吨,日均19.81吨,2023年运行负荷率99.03%;进水COD浓度112毫克/升,出水COD浓度为8.27毫克/升进水氨氮浓度14.61毫克/升,出水氨氮0.19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排放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实现全年达标排放,共计产生污泥量18679.04吨,全部由玉林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理,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二、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由恒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5万吨,2023年共处理污水130.64万吨,日均0.36吨,2023年运行负荷率71.58%;进水COD浓度159.10毫克/升,出水COD浓度为11.83毫克/升;进水氨氮浓度12.39毫克/升,出水氨氮0.17毫克/升,污水处理厂排放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实现全年达标排放,共计产生污泥量729.90吨,全部由玉林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理,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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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zjj.yulin.gov.cn/tzgg/t18678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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