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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存在五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不到位,未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对工程量价未尽审核把关责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反映部分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五方责任主体履行责任不到位,未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对工程量价未尽审核把关责任。对人员履职情况管控不到位,导致工程竣工结算误差等行为。

根据我局相关规定,对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建造师熊兆华、上饶市聚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胡良保、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上饶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及园林绿化设计负责人吴志峰;江西豫鑫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西金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记不良行为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饶市东都花园四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经查: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履职不到位,将未按图纸施工的部分工程按合格验收;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现场监理不力;上饶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质量管控制度不到位;江西金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不规范,未按标准计取工程造价,造成工程竣工结算误差。

二、“东湖花园路面改造项目”和“佳利商贸城二期里弄沥青路面改造项目”

经查:上饶市聚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豫鑫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不到位,导致部分物业维修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现象;沥青混凝土厚度不达标及多计浇筑沥青混凝土面积,造成工程竣工结算误差。

请相关企业及管理人员以此为鉴,认真遵守建筑工程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各类管理人员在岗履职,严格把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好五方责任主体职责,保障项目建筑施工安全质量顺利进行。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原文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gsgg/202407/53e40c28c10b46d0b406c2d69310d1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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