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等5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5号)、《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6号)、《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9号)、《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20号)、《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悬索桥施工监控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21号)等5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具体内容可上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阅下载。
附件:1.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发火建筑地面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5号)
2.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6号)
3.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19号)
4.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20号)
5.省住建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悬索桥施工监控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21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407/t20240709_1951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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