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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应急设备物资检查的通知

各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防汛救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住建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工作基础,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决定开展一次住建系统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应急设备物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纳入住建系统的58家常备应急抢险队伍。包括土方设备、运输车辆、抽水设备、起重设备、手工机械、通风设备、发电设备等应急装备储备情况,以及防洪防涝物资(编织袋、麻袋)、手工工具、救生物资、应急灯具、防火防毒器具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步骤

本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抽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7月5日前,纳入检查范围的单位要认真严格开展自查,核对物资储备及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具体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清单要求,逐一核实,及时充实应急设备物资数量,规范应急设备物资存储管理。

(二)抽查阶段。7月8日至7月12日,我局防汛办会同局工程处、建筑业处,按照10%的抽查比例,检查应急抢险队伍及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建设及物资设备的清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按标准、计划接受抽查检查,对在抢险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中,存在不服从调度指挥、敷衍塞责等情形的,即时清出。

特此通知。

附件:1.应急抢险队伍人员信息表

2.设备物资储备情况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7/t20240703_28751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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