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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建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查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40号)要求,为更好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我州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查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部门。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对外提供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工作。根据购房人授权,由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向县(市)自然资源局查询授权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县(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保密协议,县(市)自然资源局实时将查询结果向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县(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成套住房查询结果核实挂牌情况,向购房人(授权人)出具《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以下简称“查询结果”)。

二、查询规则。以购房所在地城区为查询范围,由购房人自行选择。网签交易中的商品住房、在“德房通”挂牌出售满30日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人住房套数。

三、结果应用。查询结果适用于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业务,不作其他用途。住房查询结果用于其他事项服务的,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挂牌渠道和流程。购房人通过德宏州房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德房通”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申请房屋挂牌并填写相关信息,签署《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查询待挂牌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购房人根据查询结果确认挂牌,挂牌出售满30日后,向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出具《查询结果》。挂牌期间发生交易的,应在“德房通”签订买卖合同。(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增强靠前主动服务意识,让百姓尽享便利。工作推进中发现问题和困难两部门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不得以难度大、问题多、风险高等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德房通”系统自2024年7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

[附件:附件1: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

[附件:附件2: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

[附件:附件3:“德房通”系统操作流程图]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US3KKOY9B8C2027606C4E6BA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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