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亳州市住建系统(IV级)防汛防涝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7-25 09:12:16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亳芜园区、谯城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我市汛情已经平稳。根据《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亳州市住建系统防汛防涝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24年7月22日18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县区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防汛排涝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024年7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ozhou.gov.cn/News/show/654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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