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宁德废止宁建筑〔2020〕17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事项市级核查内容的通知》(宁建筑〔2020〕17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407/t20240726_1958993.htm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刘虔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决字〔2024〕80号
下一篇:金华市第十八批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