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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A类审核结果公示(2024年第10批)12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A类的家庭(2024年第10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15日(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0774-2831152。

附件: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A类的家庭名单(2024年第10批)

2024年8月2日

序号公示编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是否

低保户

月收入(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元)租金缴纳系数住用

情况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人)租赁补贴(元/月)备注
1A2024D0077主申请人陈录新本人450402********03319009000.4借住亲友房屋090

2A2024TL0078主申请人楼淑佳本人450404********1523退休3163.751581.880.4借住亲友房屋0180

共同

申请人

李标儿子450404********15160
3A2024D0079主申请人谭智梅本人450403********1529梧州市近凌宝通讯有限责任公司150015000.4承租市

场住房

090

4A2024TY0080主申请人彭伟琼本人450403********1826209010450.2承租市

场住房

0300

共同

申请人

谢懿女儿450404********03260
5A2024D0081主申请人陈杰本人450403********1818120012000.4承租市

场住房

090

6A2024TL0082主申请人何丽梅本人450421********502117604400.2承租市

场住房

0600

共同

申请人

黄楒滢女儿450405********05290
黄紫纯女儿450405********054X0
李勇骏儿子45042********50110
7A2024TD0083主申请人崔晓龙本人450481********18164404400.2借住亲友房屋0150

8A2024TD0084主申请人崔晓清本人450481********18494404400.2借住亲友房屋0150

9A2024L0085主申请人吴献玲本人452423********0206梧州市龙韵广告有限公司16008000.4承租市

场住房

0180

共同

申请人

张钦儿子450404********09110
10A2024L0086主申请人何滨梅本人450422********302X梧州市日扬贸易有限公司21007000.4承租市

场住房

0270

共同

申请人

冼芷漫女儿450405********20220
冼秋良儿子450405********201X0
11A2024TD0087主申请人莫志宇本人450404********09173503500.2借住亲友房屋0150

12A2024D0088主申请人徐月荣本人452426********5440172.6172.60.4承租市

场住房

090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8818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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