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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落实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住宅工程“三阶段”业主开放日制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业主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升我区住宅工程品质,近日,莲都区建设局对丽水莲都采桑社区项目、莲都区石郎线与黄碧线路口东南侧1号地块项目等住宅项目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为确保“业主开放日”活动顺利进行,莲都区建设局质量管理所监督人员对业主开放日活动方案进行审查,并实地检查参观路线、业主签到、停车指示、安全标识等活动布置,现场督促各参建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业主开放日”活动圆满举行。

“业主开放日”活动当天通过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全面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莲都区建设局将针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及时落实整改。通过“业主开放日”活动,有效促进各参建责任主体和业主的沟通交流,达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的目的,提前化解可能因工程质量引发的投诉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8/2/art_1229219406_58998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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