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关于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和信用评价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13 13:37:42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促进环卫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监管,规范市场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环卫作业监管制度。 请各地按照《福建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附件1),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项目发包、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促进环境卫生行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环卫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请各地按照《福建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做好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和评价结果使用工作,构建良好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体系。
三、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请各地加强上述两个《办法》的宣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
附件:1.福建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
2.福建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408/t20240808_6498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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