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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房东、租客双双被拘! 小区业主请强化消防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你知道吗?

当房东,

可不是坐等收租就行了。

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需要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否则,将会面临,

法律的惩处和制裁。

▲事故1

6月26日,福州仓山区建新镇一自建房因租客在民房天井内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消防员紧急营救住客20人。

经调查,该自建房的天井处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且普遍存在“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房东未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房东郑某也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受到同等处罚。

租客和房东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罚

▲事故2

5月2日,福州仓山区盖山镇一自建房发生火灾。消防员到场后发现,楼道处电动自行车正在猛烈燃烧,现场浓烟滚滚。

经过紧张处置,火灾被扑灭,现场营救、疏散被困群众16人(含1名儿童)。

经调查,该起火灾由出口处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引发。该自建房的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集中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

最终,房东因未有效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导致火灾蔓延,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0日。

房东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提示

其实,不管作为房东还是房客,

都不应忽视出租屋的消防安全,

否则一旦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

后悔也为时已晚。

▲这份注意事项请收好

1、定期维护电气设备。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2、确保安全出口可以随时开启。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逃生出口。

3、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房屋内停放、充电。

4、用火用电时注意看护,做到人走电断、火熄。

5、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灭火器材点。

6、严禁出租屋作为“三合一”(居住、生产、仓储)场所使用。

 

原文地址:http://szjw.changsha.gov.cn/zfxxgk/gzdt/zhdt/202408/t20240814_1152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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