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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建局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2024年8月1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座谈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负责招标投标管理业务股(室)负责人,8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及招标投标管理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1-7月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情况;对近期安排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自查、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投标乱象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培训;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工作机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县级监管责任落实检查机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三项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制度进行解读;对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入统有关政策业务进行讲解。参会人员围绕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难点堵点及下步工作措施进行座谈发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琦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明确,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近年来,高新区、边合区及8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依法招标投标意识不断增强,招标投标活动不断规范,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招标投标市场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制约了招标投标制度竞争择优功能的发挥。

会议要求,一是要抓学习。高新区、边合区及8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人员要系统学习国家、省级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省级和市级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常学常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查漏洞。高新区、边合区及8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全面查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监管中的困难及问题,查清工作的短板及弱项。三是要建机制。要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的机制制度,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标工作中的短板及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堵漏洞、补短板。四是要强管理。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好属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其中由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作为招标人的,原则要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管,杜绝出现“同体”监督情况。要强化招标文件的审核备案,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情形,消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要坚决克服监管执法中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要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经核查属于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按照规定做好线索移交。

发布人:市住建发布—周娟 编辑:鲁珊

 

原文地址: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335/519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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