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和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造价咨询工作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营商环境,推动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修正)、《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修正),结合《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府办〔2020〕14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我局将于2024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本市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和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造价专家成立检查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和《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的执行情况;
(五)本省、市发布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和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标准格式执行情况。
三、检查对象及成果文件
(一)检查对象:2023年6月30日前已在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中随机抽取20家企业实施检查(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本市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25日前)
受检企业于2024年8月25日前登录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档案系统(以下简称造价监管系统):
(https://218.13.56.90:8888/FSJG/user.do?method=changeIndex&fareaId=3)
【通知管理】查收检查通知,点击【专项检查资料】-【专项检查资料模板-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盖章扫描件(附件2);
2.受检项目成果清单(附件3)。受检企业如在成果文件出具期间内备案过最高投标限价和业绩的,可点击【已备案项目清单】导出附件3,再自行补充未备案的项目数据;如未备案过的可直接填写。
3.《企业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盖章扫描件(附件4)。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退回重报。受检企业可登录造价监管系统【动态检查】-【专项检查台账】查看进度及修改退回的检查材料。
(二)检查阶段(9-11月)
采取成果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检查组通过造价监管系统从每家企业受检项目成果清单中随机抽取2个项目,受检企业于8月31日前登录造价监管系统【动态检查】-【受检项目成果文件】,查看本次抽检的项目,并于9月9日前上传受检资料,要求如下:
(1)咨询合同扫描件;
(2)编审报告(文字部分)及封面的扫描件;
(3)软件文件;
(4)XML文件(3.0);
(5)工程量计算稿(算量软件模型或工程量计算表);
(6)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编审的需提交);
(7)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结算价编审的需提交等);
(8)与成果有关的其他文件(标准工期计算表、主要材料和设备市场询价记录、成果文件归档校核记录等)。
(9)图纸电子文档(必要时上传)。
2.检查组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和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记录表(附件5)的内容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逐项检查和评价打分,并提出检查意见。
检查组完成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后,通知受检企业现场检查的时间。受检企业可点击【动态检查】-【受检项目成果文件】,查看检查意见,若有异议,可在现场检查时提出。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受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并准备相关资料原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抽检项目编审造价人员和立卷归档人员必须参加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三)总结阶段(12月)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公布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五、廉政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的检查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接受造价咨询企业的请吃、馈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接受廉政监督。
附件:1.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受检企业名单
3.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和质量专项检查成果文件报送清单
5.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和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记录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周维;联系电话:82714257)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070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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