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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德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区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9〕194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宁建法〔2024〕4号)等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在宁分支机构)。

二、自查自纠范围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编制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专业:造价4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咨询服务类别:1.施工图预算(或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2.施工图预算(或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审核。

三、自查自纠时间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项目自查自纠表(如内容较多,可另行附页)盖章后报送市造价站。并将项目自查自纠表电子文档传至邮箱mmooaa123@126.com(请备注好公司名称)。

四、其他事项

此次自查自纠项目将结合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登记系统项目等作为本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抽查的对象,未如实填报的企业将按不配合检查予以曝光。

联系人:缪工 联系方式:0593-2911030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大厦8楼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自查自纠情况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宁建价〔2024〕2号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自查自纠情况表.xls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408/t20240819_19648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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