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建局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2号
洛建招投决字〔2024〕2号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1518号
被投诉人: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海婴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6号楼二层
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
法定代表人:余杰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宽创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参加洛阳市文物局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投标。2024年2月6日,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上海宽创公司、郑州市创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清尚公司)为中标候选人。2024年2月20日至3月24日期间,市文物局及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会议听取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展陈方案汇报。上海宽创公司发现,会议中北京清尚公司的参会人员董某某非北京清尚公司在职工作人员。针对上述情况,上海宽创公司向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提出了异议,洛阳市文物局于4月8日进行了答复。上海宽创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并于4月18日向本局递交了投诉书。本局依法受理,现本案已处理终结。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事项一:北京清尚公司委派非本单位人员参与会议,存在设计方案提前外泄风险,涉嫌泄露中标候选人商业秘密。
投诉事项二:北京清尚公司委派非本单位人员参与会议,涉嫌借用资质、弄虚作假投标。
请求及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取消北京清尚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被投诉人北京清尚公司答辩
投诉事项一:北京清尚公司原为清华大学校办企业,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有着深度合作。该项目设计由北京清尚公司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长聘教授张某团队合作,张某担任顾问负责统筹设计团队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汇报等工作。董某某为张某团队成员,负责在河南省参与项目对接,为项目设计团队收集相关文史资料,其有权代表北京清尚公司参会汇报方案。
北京清尚公司委派人员参会合理合法,汇报内容仅涉及北京清尚公司的方案,方案的上传及会议流程完全在会议组织者的主导下进行,不存在投诉人所称的中标候选人设计方案提前外泄情形。
投诉事项二:第一,董某某未在第三方相关施工单位任职;第二,投诉人仅凭董某某参加方案汇报会这一事实,推测北京清尚公司中标后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董某某相关第三人施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属恶意投诉行为。
四、招标人洛阳市文物局回复
洛阳市文物局对该项目招标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仔细核查,核查过程中未发现上海宽创公司投诉所称事实,也未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建设工作专班于2月20日、3月16日分别组织两次会议,研究展陈方案,两次会议上,展陈方案设计单位依次进入会场进行汇报,汇报完毕后立即退场;2月25日,市文物局组织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青年评选会,同样采取设计单位依次进入会场汇报的方式,汇报完毕后立即退场;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于2月28日、3月24日研究汉魏故城遗址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北京清尚公司两次汇报人均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张某教授,根据会议安排,两次汇报时,汇报单位相关人员均在现场,汇报结束,汇报单位所有人员全部退场后,与会领导发表了意见。以上历次会议后,纸质版汇报材料均由市文物局统一收回,电子版方案均当场予以删除,市文物局也未向任何设计单位及个人透漏与会领导具体意见和相关推荐情况。在此过程中我局均按照招标程序和有关会议安排内容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办事,未发现投诉人所述的北京清尚公司将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外泄的情况存在。
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本次招标对排名前五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也不论得到补偿金多少,其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招标单位所有,所有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市文物局享有投标单位展陈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在历次的汇报会议中,市文物局充分尊重各单位的设计成果,严格控制参会范围,在后续设计方案优化过程中,吸纳其他方案优点时也提前征得了原设计单位同意,所以不存在设计方案的侵权外泄问题。
北京清尚公司在历次汇报会议上,均由项目主创张某代表设计团队进行汇报,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董某某作为张某团队工作人员,在会议中主要负责安排项目主创行程、在洛食宿、以及相关会议前材料印制、资料拷贝、设备调试等服务保障工作,并非北京清尚公司转包或分包对象,未发现其在历次方案汇报会中接触并泄露上海宽创公司及其它中标公司设计方案行为。
五、调查的基本事实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
经调查,2024年2月20日、2月25日、2月28日、3月16日、3月24日组织的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展陈方案汇报会的会议通知中,未明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为单位在职人员,亦未要求提供缴纳社保的记录。北京清尚公司的汇报人均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张某教授,董某某作为清尚公司合作团队人员,负责为张某准备会议资料,其参会未违反会议通知要求,另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款“本次招标对排名前五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也不论得到补偿金多少,其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招标单位所有,所有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可知,市文物局享有投标单位展陈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上海宽创公司在投诉书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外泄,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
经调查,董某某作为张某团队成员,在河南省负责北京清尚公司与张某团队合作实施的多个项目对接,其中包括汉魏洛阳城遗址博物馆相关的历史资料收集、文博专家交流等事宜。投诉人以董某某并非北京清尚公司正式员工为由,推定北京清尚公司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董某某及第三人实施,缺乏事实根据。
五、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5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2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