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方案》(淮政办〔2024〕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规范代建项目建设程序、厘清职责为目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配备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结合《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方案》和《安徽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淮北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政府性投资工程普遍采用分散建设的模式,不同程度存在着建设管理水平低、管理责任不明、变更随意、投资效益差、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集中建设模式将打破“谁投资、谁建设、谁监管、谁使用”的传统模式,完成“三转变”,即原模式下的建设单位向使用单位转变;代建向集中建设转变;分散监管向集中监管转变。最终实现“四分离”,即“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
三、起草过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结参考江苏省率先启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16日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12家市直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4月17日至5月17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5月29日组织召开重大决策专家论证会议及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6月11日《方案》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6月14日《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26日,市政府副秘书长霍士启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专题会议,要求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7月18日,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改善专业化水平不高、前期手续周期冗长、程序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超标准、超概算、超规模”现象和问题。全面推行集中建设这一新型建造组织模式,将分散建设转变为专门机构或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分工,实现传统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的大变革。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明确项目类型与建设主体、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三个部分。
(一)明确集中建设实施范围。《方案》明确,集中建设应当遵循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品质,争创优质工程,为全社会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示范引领。
(二)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方案》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使用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三)明晰集中建设事项分工。《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基本建设程序为主线,梳理了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从项目立项、方案设计、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和概算,到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查、施工许可、城建档案登记、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等环节的事项分工。规定实施单位应当遵循建设规定组织建设,落实相关责任管理,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四)优化集中建设过程控制。《方案》从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严格控制概算、保证建设需求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控制集中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五)加强集中建设监督管理。《方案》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实施单位要完善责任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使用单位要通过建立巡查、抽查机制对集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集中建设成效等开展监督指导。
六、创新举措
《方案》创新性地提出市本级政府投资500万元及以上且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占总投资50%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集中建设,明确由内部控制机制健全,专业化管理人员齐备,具备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真正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实现项目决策“科学化”,工程监管“规范化”,工程建设“节约化”。
七、保障措施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学习《淮北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二是统筹项目建设。科学编制工程年度、月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提高工程建设的系统性,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是加强沟通配合。充分与使用单位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土地、规划、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四是细化工作流程。细化制定项目建设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及人员职责。
五是保证施工环境。根据每个项目特点,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相关杆管线产权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项目施工环境,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61-3056987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zwgk/public/53/64530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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