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台风“格美”应对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受台风“格美”影响,26-27日我市明显降水,其中26日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27日大雨,局部暴雨。台风影响期间我市风力逐渐增大,25-27 日平均风力将增至4~5级,阵风7~8级,水面和山区8~10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建领域台风“格美”的防范工作,认真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台风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落实防台风责任和各项措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二、采取得力措施,深入排查台风安全隐患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台风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人员。二是落实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加固处理。要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和脚手架等支撑设施的检查,对深基坑支护围挡等进行加固处理。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组织安排专职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巡查检查,台风来临前,要及时切断电源,严防漏电。要做好大风天气防御,加固或拆除易被风吹动的工棚等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广告牌等室外设施,台风来临时一律停止高空、室外作业,必要时采取停工和撤离现场人员等措施,确保安全。三是排查市政工作安全隐患。对市政道路桥梁及供水、供气、供电管网维修路段,要加强四周警示工作,加固周边围挡,谨防安全事故发生;成立专业应急队伍,对因台风折断的树木及时处理,保障台风期间我市居民的供水、供气、供电要求。四是加强小区物业安全防范意识。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小区安全排查工作,谨防高空坠物,对小区内涝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工作。五是加大公园景区安全排查力度。景区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查,对我市景区亭廊应做好封闭及警示工作,防止台风引起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加强台风期间值班值守与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落实好应急资源,做好应急准备。台风期间,我局将对各地、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对值班期间不在岗的将严肃问责。
2024年7月25日

上一篇:海盐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企业召开装配化装修图集工作推进会
下一篇:2024年烟台第三十四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审核情况的公示(01022024082301)